宁波市江东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主管全区城市管理及其行政执法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区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挂区交通运输局、区供节水管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负责编报并组织实施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规划、计划;根据市、区两级财政核定的经费计划,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城市管理及维护经费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经费年度使用计划。
(三)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负责对各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并对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组织全区性城市管理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
(四)负责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和城区河道行业管理;负责区管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城区河道等城市基础设施维护改造和招投标工作的组织。
(五)负责区域内的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六)督促检查全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提出全区开展生态区建设的工作意见和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宁波江东生态区建设规划纲要》,指导各街道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建设等职能。
(七)行使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城区河道、环境保护(社会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排污行为)、工商行政(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的无照经营行为)、公安交通(侵占城市人行道的行为)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部分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九)负责管辖范围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答复、投诉处理和应诉工作。
(十)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考核和业务培训。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开电话:96310-2
监督电话:96310-2
传 真:0574-87336630
电子邮箱:jdcg@vip.163.com
地 址:宁波市江东区大步街38号
网 址:http://www.nbjdcg.gov.cn